(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3年以上。
(5)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0年以上。
——注册信用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0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高级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注册信用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5年以上。
(5)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专业工作12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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