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助理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三级安全评价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安全工程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5年以上。 过渡期间按过渡实施方案执行。 (2)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5年以上,经三级安全评价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安全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 (4)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安全评价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级安全评价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三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