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具有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 (结)业证书者; (3)具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4)具有学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9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如您不符合以上条件,请直接咨询我们招生的顾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