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事业单位: 为了提高广大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规范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职业行为,促进人力资源的开发,满足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需求,以提升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业技能及培养适合21世纪国际化要求的管理人才为宗旨,以各项国家政策为指导,以国资委、商务部、民委、教育部、人保部等相关文件为依据,利用我司丰富优质的政府与行业资源,面向企事业单位提供全方位的教育、培训、测评、咨询、项目推广、课程研发及相关配套服务,全面提升企业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和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我司决定贯彻落实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技能教育和培训,促进就业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服务”的指示精神,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的“就业准入,执证上岗”的原则,开展《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依照既定的职业标准,经过规定的培训,通过相应的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合格后可获得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国家职业技能一级证书,该证书是您从事相应职业的上岗必备证书,全国范围内通用,可作为法律公证的有效文件,在全球90多个国家获得承认。 经研究决定于2025年05月开展“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认证工作,本次活动由北京中企联和文化交流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承办。 一、培训时间 鉴定考试时间:2025年05月 二、培训对象 1、大中型企事业单位董事长、总裁、主管人力资源的副总裁。 2、大中型企业人力资源总监,人力资源部经理。 3、资深人力资源管理师及有志于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 三、培训目标 讲述人力资源管理从业人员如何帮助公司领导实现其目标和创造公司的竟争机制,集中阐述人力资源管理与人力资源规划程序的关系和人力资源管理的战略本质。课上将讨论影响全球人力资源管理的主要因素,关注那些目前影响到招聘、留住、激励员工的经济和社会的因素,使学员熟练掌握处理员工关系的各种技巧。 四、鉴定方式 包含理论知识、技能操作考核、综合评审三门,每门100分,每门60分为及格。 五、证书颁发 经培训合格者参加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考核鉴定。鉴定合格者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技能证书。 备注:国家职业技能一级证书是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证书统一编号,全国通用,终身有效,国际上90多个国家认可,是企业评定资质和个人能力级别的资格证书;同时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是劳动者求职和用人单位招聘、录用、任职加薪的主要依据。 六、报名办法 参加考试鉴定人员需提交本人工作证明、身份证彩色复印件、学历证书彩色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证件蓝底彩照4张。 申报人员需将填写好的《报名回执表》及有关费用提前寄(汇)至指定地址/账户,公司将据此向申报人员寄发《国家职业资格申请考评表》、《论文撰写要求》、《教材》及考务安排。并报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部门审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