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企联和 主站首页

普洱市墨江县: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老赖”入刑

时间:2020-03-05 10:17 来源:未知 作者:超级管理员 点击:

 近日,普洱市墨江县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经人社、公安、检察院、人民法院按照规定通力协作,有效衔接,被告人巫某某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被墨江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责令巫某某在30日内支付张某某等人所欠工资。

  此案件由被欠款人张某某等12人投诉,称巫某某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拖欠张某某等12人工资合计411170元,巫某某去向不明,请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帮助追讨被拖欠工资。墨江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严格按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及时立案调查处理,经过调查及相关证据证实巫某某在该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未足额支付张某某等12人工资共计411170元的违法事实。依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向巫某某下达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巫某某限期足额支付所欠张某等12人工资。但责令改正期满后,巫某某仍未支付所欠工人工资。由于巫某某去向不明,涉嫌逃逸,其行为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依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之规定,墨江县人社局及时将巫某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巫某某在潜逃近三年后,被墨江县公安机关成功抓获。   

  犯罪嫌疑人巫某某被抓获后,对其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墨江县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1条“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的规定,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向墨江县人民法院提出公诉,经墨江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巫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事实清楚,罪名适用恰当,依法对巫某某做出上述判决。


------分隔线----------------------------
  • 测试试题



网上报名

  • 免费热线报名

    4000-838-373

  • 在线咨询

    夏老师

    QQ:1278312358

    立即咨询

预约免费试课

  • 我已阅读并同意

讲师介绍 About Instructor

推荐课程 Hot news

您有什么问题想要咨询我们呢?

电话客服咨询

4000-838-373

周一至周五 08:30 - 17:30

  • 微信

    扫一扫,领取更多优惠

  • 关闭

    *请将您的问题告诉我们(3-5个工作日内由专员回答给您)

    问题分类:
    • 报名咨询
    • 售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