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假日无休,连一分钱加班费都拿不到;工作多年,却从没享受过“带薪休假”;没有劳动合同,天天面临“下岗”威胁……随着天津市首批劳动关系协调师破茧而出,有望为员工解除这类后顾之忧。据悉,今后天津市协调劳动关系的工作人员将逐步实现上岗证制度,取得资格证书的劳动关系协调师,将在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及集体合同、劳动规章制度建设、工资集体协商、劳动纠纷调处时发挥协调关系、处理问题的作用。天津市劳动关系协调师队伍的建立,将为搭建基层劳动关系工作平台及队伍建设起到促进作用,同时也为天津市到“十二五”末在所有用人单位的街道(乡镇)、社区建立组织健全、职责明确、协调有效的基层协调劳动关系工作平台,以及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基层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奠定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