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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高效开展灾后救助恢复 健全自然灾害救助机制,增强灾情预判、统计核查、损失评估等能力,优化灾害损失评估标准、流程。加强灾害发生后的医疗救助、卫生防疫和心理援助,强化对老弱病残孕等重点群体及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群众的救助和关爱。做好受灾人员救助和临时救助等相关社会救助政策的有序衔接。健全因灾返贫致贫风险快速识别响应机制,将符合条件的受灾群众纳入低保等社会救助范围。加强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继续帮扶脱贫人口灾后救助,加大产业就业帮扶。鼓励红十字会等各类慈善力量依法有序开展慈善捐赠和救助帮扶活动。稳步实施巨灾保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开展“灾害救助+金融保险”试点。 (四)加强全民安全宣传教育 制定进一步推动全民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将安全素质教育纳入公民安全教育体系,编写适应不同社会群体的安全知识教材、读物,打造一批宣传教育精品,加大主流媒体投放力度。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主题,办好全民安全公开课等特色活动和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消防宣传月等主题活动。发挥科协、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和学校作用,加强“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安全宣传教育。培育弘扬安全文化,选树宣传先进典型,讲好中国应急管理故事。
七、实施保障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抓好规划贯彻落实,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地。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对地方的指导支持。构建多元化投入保障格局,加强资源要素保障。健全“一带一路”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国际合作机制,加强与联合国机构、有关国际组织和区域组织等合作,完善国际重大灾害救援快速响应机制,积极参加国际人道主义紧急救援行动。应急管理部组织开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分析实施效果,推动解决问题,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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