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企联和主站首页

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9)

时间:2015-10-15 10:51 来源:未知 作者:超级管理员 点击:

第十二条 凡是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的,由发证机关收回证书,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

第三章 义务与职业能力

第十三条 招标师应当履行的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标准和规范,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服务主体的合法权益,恪守职业道德;

------分隔线----------------------------


网上报名

  • 免费热线报名

    4000-838-373

  • 在线咨询

    夏老师

    QQ:1278312358

    立即咨询

预约免费试课

  • 我已阅读并同意

讲师介绍 About Instructor

推荐课程 Hot news

您有什么问题想要咨询我们呢?

电话客服咨询

4000-838-373

周一至周五 08:30 - 17:30

  • 微信

    扫一扫,领取更多优惠

  • 关闭

    *请将您的问题告诉我们(3-5个工作日内由专员回答给您)

    问题分类:
    • 报名咨询
    • 售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