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4.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4.4.《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4.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4.6.《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 5.5.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5.6.监管部门:新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六、供应商资格: 6.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6.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