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产品支持某种标准的数据交换协议,具有一定的开放性能。例如具有DDE功能,或者有其它某种软件数据交换工具象API函数接口,但不公开有关软件技术的详细规格、说明,用户开发数据通讯功能需要另外购买支持这种功能的软件,有的产品可能还要增配相应的硬件。 3. 没有软件数据交换功能,但在控制机上具有串行通讯接口,如买方有外部通讯要求,供应商可以提供串行通讯协议,但一般要求买方另外支付一定的费用,并在知识产权方面承担一定的责任。 4. 没有软件数据交换功能,也不提供开放的通讯协议。 对于有信息集成要求的项目来说,应优先考虑采用符合上述第1种情况的BAS产品,当然符合上述第1至第3种情况的BAS产品都是可选的。然而选用那一种产品,使用什么方式和集成系统交换数据,在软件工作量方面是出入很大的,这些因素将会反映入系统集成的工作量和成本之中。这里仅举楼宇自控系统产品为例,其它弱电产品和上述情况类似。 由于实施系统信息集成,要求被集成的弱电产品是一个开放的、能够和外部交换数据的系统。这一点适用于所有被集成的弱电子系统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