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标准编写组的工作是在2006年1月率先启动,编写组的同志们首先在短期内收集了国内相关行业的国家职业标准,对国家职业标准的编写结构、体例、格式、文字要求等方面尽快的进行了熟悉;在原先大量分析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经过六个多月的艰苦努力,于2006年6月完成了职业标准的初审申报稿。 职业标准分为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知识技能比重表四个部分;在职业概况部分中分别对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师的职业定义、职业等级、基本文化程度、培训要求、培训教师、鉴定要求、申报条件等进行明确的规定。 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师设定为三个级别,分别为国家一级、国家二级、国家三级(对应高级、中级、初级三个等级〕。参加申报人员的最低学历要求是大专以上学历,详细申报条件、培训要求和技能要求等将由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正式颁布的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师国家职业标准中正式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