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企联和主站首页

关于职业资格证书改版及核发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3)

时间:2013-05-22 14:14 来源:未知 作者:超级管理员 点击:

  五、实行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其鉴定合格人员统一使用套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的职业资格证书,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部门按规定办理证书,并在证书照片下角处盖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职业技能鉴定专用钢印。

  六、职业资格证书的填写和编号按照《职业资格证书填写要求》和《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编码方案》办理,并采用计算机打印。目前,我部正在对职业资格证书打印软件进行调整,软件补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七、职业资格证书因质量问题或填写损坏,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业组织、集团公司)人事劳动部门自行销毁,并将有关情况及证书流水码报我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备案。遗失职业资格证书者,须登报声明作废,向颁发原证书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补发,由同级鉴定机构负责审核办理。补办的证书使用原证书编码和新证书流水码,并在备注栏内注明。

------分隔线----------------------------


网上报名

  • 免费热线报名

    4000-838-373

  • 在线咨询

    夏老师

    QQ:1278312358

    立即咨询

预约免费试课

  • 我已阅读并同意

讲师介绍 About Instructor

推荐课程 Hot news

您有什么问题想要咨询我们呢?

电话客服咨询

4000-838-373

周一至周五 08:30 - 17:30

  • 微信

    扫一扫,领取更多优惠

  • 关闭

    *请将您的问题告诉我们(3-5个工作日内由专员回答给您)

    问题分类:
    • 报名咨询
    • 售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