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劳资沟通与民主管理; (六)员工申诉与劳动争议处理。 七、证书颁发 经培训合格者,可参加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资格考核鉴定。鉴定合格者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 备注: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证书是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是目前人力资源管理领域最权威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全国统一编号,全国通用,终身有效,国际上90多个国家认可,是企业(国企,私企,合资,外企)评定个人能力与级别的资格证书;同时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八、相关费用 高级/一级:6800元/人 中级/二级:5800元/人 (费用含教材费、资料费、辅导费、报名费、鉴定考试费、证书费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