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民政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 为了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水平评价制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制定了《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民政部 2018年3月6日 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社会工作者的职业能力,加强社会工作者职业化管理与激励保障,根据《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8〕6号)和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高级社会工作师是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的高级级别,英文译为Senior Social Worker。 |